连续10天通过微信朋友圈大量发布带有大疆品牌标识、图案和宣传语的虚假信息,诱导用户点击链接、下载APP或添加微信,这些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“大疆被美国制裁,低价出售”“大疆新款无人机曝光”“大疆无人机大降价”等,已涉嫌构成哪些违法犯罪行为?
侵犯商业秘密罪
- 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九条,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,或者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,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,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。
- 分析:若行为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大疆的商业秘密(如无人机技术参数、设计图纸、营销策略等),并加以使用或披露,给大疆造成了重大损失,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。
假冒注册商标罪
- 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三条,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,情节严重的,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。
- 分析:若行为人未经大疆许可,在朋友圈大量发布带有大疆品牌标识、图案的虚假信息,足以使公众误认为其产品或服务与大疆有关联,则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。
虚假宣传罪(或商业诋毁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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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:
- 虚假宣传罪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二条,广告主、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,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,情节严重的,构成虚假宣传罪,但需注意,该条款主要针对广告主、经营者、发布者,对个人行为适用性有限。
- 商业诋毁罪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,捏造、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构成商业诋毁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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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:若行为人通过朋友圈大量发布虚假信息,误导消费者或损害大疆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大疆造成了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,则可能构成商业诋毁罪,从描述中更倾向于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或侵犯商业秘密罪。
其他违法行为
- 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相关规定,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,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,行为人通过朋友圈大量发布虚假信息,误导消费者,可能构成混淆行为,违反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。
- 违反《广告法》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的相关规定,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,行为人通过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信息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的规定。
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
- 行政处罚: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行为人可能面临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责令停止发布广告、责令消除影响等行政处罚。
- 刑事责任:若行为人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可能面临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罚金等刑罚。

